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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怒!男子欠下高额赌债,竟然打起了女儿的主意

    信息发布者:富农民之家
    2018-08-04 20:35:10   转载


    一名欠下高额赌债的男子,两年内与朋友多次做局,让自己年方14的女儿假借相亲为名,骗取多家男方彩礼。

    对于这种父亲,小编送你一张图。

    今年2月份以来,宁都县公安局接到多起以相亲为名骗取彩礼的报警。通过串并分析,办案民警确认此系列案均系宁都县的谢某(对坊乡人)和黄某(长胜镇人)所为。


    2018年6月27日,办案民警通过连续侦查,成功将嫌疑人谢某抓获归案,黄某在逃。随后,宁都县公安局将黄某上网追逃,并于7月30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2016年11月份,谢某与黄某相识,因谢某好赌成性,债台高筑,黄某便和谢某商量以其女儿(未成年)相亲为幌子,骗取他人彩礼,黄某负责找男方,谢某负责隐瞒女儿真实年纪和身份。从2016年年底开始至2018年,两人多次以相亲为名,诈骗了永丰、广昌、瑞金、宁都等地11家男方彩礼钱,累计诈骗金额高达近70万元。

    目前,嫌疑人黄某已依法刑事拘留,谢某某已被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江西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赣高法〔2011〕140号)

    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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